冀中星行政起诉东莞政府案立案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 冀中星行起诉东莞市人民政府一案已立案。冀中星律师刘晓原告诉记者,今天收到东莞中院快递,告知冀中星起诉东莞市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在10月25日受理。
此前,冀中星在8月1日向东莞市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其控告的殴打致残案复查结论。但被告知不属于公开信息范畴,因此冀中星提起此次行政起诉,要求公开。冀中星系7月20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爆炸案被告人。
爆炸发生后,东莞市政府召开会议并成立专案组说要对殴打致残案进行复查,至今尚无结论,案件已被刑事立案。
冀中星东莞被打致残案回顾:
1999年,冀中星跟随打工大潮到了东莞,他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因和女朋友在外面开销有点大,冀中星就用积蓄买了一辆载人的摩托车,白天上班,晚上开摩托车载客赚钱。
2005年6月28日,在驾驶一辆三轮摩托拉客时,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与新塘村治安队队员发生冲突,冀中星受伤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
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到东莞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2013年7月17日,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7年7月26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举证不足,判其败诉。冀中星上诉,2008年1月3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2013年8月1日,冀中星向东莞市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其控告的殴打致残案复查结论。2013年9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拒绝了冀中星有关公开调查结果的信息公开申请。
冀中星提起行政起诉,将广东省公安厅起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21日,冀中星代理律师刘晓原称,冀中星投诉被殴打致残案件,今年9月已经被东莞警方刑事立案。
冀中星起诉东莞市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在10月25日受理。
首都机场爆炸案回顾:
7月20日凌晨4点多冀中星联系朋友叫好出租车到鄄城长途汽车站坐上去北京的客车,临走前一晚,他催促父亲把家里粮食收起来并说:“要是我不在家了粮食淋湿怎么办?”
7月20日18时24分,冀中星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引爆自制爆炸装置,自己受伤。
7月21日凌晨,受伤的冀中星在积水潭医院完成手术,左手腕以下被截肢。
7月29日下午,首都机场爆炸案犯冀中星正式被检方批准逮捕。
8月12日消息,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对冀中星爆炸案侦查终结,目前已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对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诉。
9月17日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被告人冀中星当庭称,自己不是故意引爆的,认为自己是过失行为。
“首都机场7·20爆炸案”10月15日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
10月17日上午,律师把冀中星爆炸案上诉状交给了朝阳区法院,由该院移送给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